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7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翔腾达”)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57号),
现就该关注函中所提到问题,逐一回复如下:
1、请详细披露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前进展情况,说明是否能在2018年10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回复:
公司自2018年6月19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以来,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一直在对标的公司菏泽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工作。为尽快推进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立”)的股权收购,公司已通过现金增资方式持有菏泽华立16.67%股权,剩余股权的收购将在菏泽华立收购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结束后,继续完善收购方案和谈判。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闵悦”)存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供通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上的重合,为规避同业竞争,正在就收购方案进行调整。
2018年9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加收购境外标的,正在就本次新增境外标的展开尽职调查和进一步谈判。因标的公司属于境外资产,所涉及企业众多,跨越欧洲和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差异较大,尽调过程复杂,工作量极大,需要耗费较长时间,预计尽调和谈判时间将会进一步延长。
公司将在2018年10月19日之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如你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10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请你公司按照承诺及时提交股票复牌申请,于2018年10月19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相关原因。
回复:
公司将在2018年10月19日之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不能在2018年10月19日之前披露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于2018年10月19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相关原因。
3、2017年7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股票929,201,740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52.34%,其中质押743,812,676股,占其持有股份的80.05%,请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经向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君华集团有限公司)了解确认,所进行的股权质押所获得资金主要用于补充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根据融资质押信息,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平仓风险。如若后续出现公司股票持续下跌,从而触及平仓风险,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措施降低融资风险,防范触发补仓/平仓风险,保证公司股权稳定。
公司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进行的股权质押保持高度关注,并督促降低融资风险,保持股权稳定。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你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经向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持有公司的股份除股份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发生相应事项,公司将督促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义务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公司暂不存在其他未披露或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8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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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腾达”、“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立”)51%—100%股权、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悦金属”)100%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已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2018-034)。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得批准,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8-045、2018-047)。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自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自2018年9月3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2018年9月19日。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自2018年9月20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磋商和尽职调查,同时为了锁定交易机会及深化战略合作,从而加快收购进度,公司与交易对方菏泽华立及菏泽华立原股东已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仍在全面积极推进中。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