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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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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斯太尔?

  股票代码:0007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62B室

  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62B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62B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朱晓红

  注册资本:81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591580333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2年3月27日至2022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62B室

  联系电话:0571-8715137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等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15.5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减持7,651,806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减持斯太尔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斯太尔43,795,9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斯太尔总股本的5.6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斯太尔36,144,094股,占斯太尔总股本的4.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共计7,651,8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所持斯太尔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所持斯太尔股票为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减持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过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已进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上市公司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朱晓红

  签署日期: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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