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9月1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2018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48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5亿元。上述内容详见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网站上刊登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33、2017-40)。
2018年4月18日,公司完成2018年第一期超短融资券(债券简称:18三木SCP001,债券代码:011800709)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7%,起息日:2018年4月18日,到期日:2018年10月15日,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17)。
2018年第一期超短融资券已于2018年10月15日到期,公司已按期兑付了该期超短融资券本息。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