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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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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投资”)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18年10月16日,公司接到继弘投资的通知:截止2018年10月16日,继弘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9,508,405股,增持金额15,999.9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继弘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31,62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0%。

  2018年10月16日,公司接到继弘投资《关于增持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已持有股份情况:继弘投资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312,1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94%;继弘投资一致行动人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146,88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3.03%;继弘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Wing Sing本次增持前合计持有本公司45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1.9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继弘投资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证券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月内。如若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截止2018年10月16日,继弘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为19,508,405股,增持金额为15,999.9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继弘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31,62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0%。

  继弘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Wing Sing本次增持后合计持有本公司478,508,4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5.03%。

  2、继弘投资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剩余增持期间内继续履行增持承诺。

  四、其他

  (一)继弘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继弘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继弘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依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控股股东于2018年10月16日增持外(增持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5月30日,公司紧急停牌一天;2018年5月31日,公司开始连续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018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意向性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关于对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意向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2018年10月11日,公司回复了上交所《关于对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意向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并于2018年10月12日复牌。(上述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方,除控股股东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于2018年10月16日增持外(增持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截止2018年10月16日,继弘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9,508,405股,增持金额15,999.95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继弘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31,628,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0%(增持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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