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9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5号)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并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挂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4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 股权激励计划
2018年1月16日,公司公告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3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5,5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11人。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公告了《风语筑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相关工作已于2018年5月29日全部完成。
(二)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情况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44,000,00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91,951,00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增至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股东姚明、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若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人/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年12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股东上海鼎晖达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若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年12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风语筑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风语筑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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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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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