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4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亚太”)告知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及先锋亚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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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冻结系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其与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申请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该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了当代文化、当代集团所持公司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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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冻结系自然人姜玮彦以其与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股东股份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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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冻结系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其与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申请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该法院执行局依法轮候冻结了当代文化所持公司上述股份。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当代文化持有公司股份175,555,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175,555,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175,555,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共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8%。
当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8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8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先锋亚太持有公司股份14,81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14,81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2,278,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38%。
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4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六十次会议于2018 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10月10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彭志宏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了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本次公司向广州农商行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该笔贷款由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