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编号:2018-10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杨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清先生计划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31,789,4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35%的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其中,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受让方锁定期限为6个月。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2018 年 10 月 15日,公司收到股东杨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杨清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杨清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杨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杨清先生关于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