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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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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
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卓翼科技,证券代码:002369)自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4日和2018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9日和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4个月。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8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五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4日和2018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9月26日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本次交易向公司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2018年10月9日前完成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对外披露。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逐项核查落实。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及数据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部分事项尚需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无法在2018年10月9日前完成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对外披露。为落实完成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有关各方推进重组问询函回复工作,鉴于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尚需要一定时间予以落实,回复函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尚未准备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不超过2018年10月23日(周二)前复牌。待公司回复重组问询函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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