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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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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4

  转债代码:113507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含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潘琰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延嗣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何腾飞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天马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冉瞳、王梦蕾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95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0.98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92元/股

  ● 天马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10月16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发行了3.05亿元可转债,转股价格11.04元/股;可转债于2018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天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

  2018年7月16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需调整转股价格。

  2018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马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马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2、2018年7月16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增发296.4万股A 股,授予价格5.325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0.98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5.325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99865%(2,964,000/296,800,000),计算调整后转股价P1=10.92元/股。

  调整后的天马转债转股价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后即2018年10月16日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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