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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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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8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

  三、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强化问责的专项工作决议〉及〈加强环保治理,强化问责的专项工作决议〉的议案》。

  按照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关于开展问题梳理及整改专项工作的要求,公司自2017年3月份起开展了问题清单梳理专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强化问责的工作要求及工作进展,公司形成了两个专项工作决议。从存在的问题入手,描述了问题现状和整改依据,制定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考核、整改问责等内容。

  四、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东川区政府进行扶贫捐赠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政企关系,改善经营环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东川区政府捐赠49万元扶贫款。资金由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8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9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核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7号),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拟对公司及所属企业黄标车进行报废核销。

  二、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加快推进云南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将在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国有企业要强化示范引导,率先完成对本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按照上述工作要求,经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符合此次黄标车淘汰条件的车辆进行梳理后,公司本部拟核销车辆资产3项;公司所属6家单位共有拟核销车辆资产62项。

  三、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65项资产原值为13,676,752.52元,净值703,507.85元,预计净损失656,607.85元(以实际处置为准),损失计入各单位2018年当期损益,将减少本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656,607.85元(影响利润数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将以审定数据为准)。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政策依据和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7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需报废的车辆资产予以核销。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本次核销资产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七、监事会关于核销资产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9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确保控股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云铜”) 环保升级搬迁改造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拟由本公司按持股比例45%为赤峰云铜提供借款担保4.5亿元;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5%同步提供担保4.5亿元;赤峰金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铜业”)是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以所持赤峰云铜1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本公司代金峰铜业为赤峰云铜提供10%的融资担保,金额1亿元。此次本公司合计为赤峰云铜担保5.5亿元,金峰铜业以所持赤峰云铜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能覆盖公司本次代其承担的10%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杨新国

  注册资本:942,007,563.00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冶炼、加工销售;硫酸生产、销售;脱硫石膏、石膏制品生产、销售;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进口铜原料等。

  股权结构:赤峰云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45%;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赤峰金峰铜业有限公司持股10%。

  被担保方赤峰云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赤峰云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赤峰云铜2017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2018年8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适时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按55%(含赤峰金峰10%)比例提供担保,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5%同步提供担保。

  (二)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

  (三)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

  (四)反担保措施:金峰铜业本次以所持赤峰云铜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赤峰云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投融资、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为赤峰云铜提供借款担保,可确保赤峰项目的顺利完成;同时,金峰铜业用其所持有的赤峰云铜全部股权进行质押作为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本公司同意为赤峰云铜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下属企业实际担保余额104,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50%;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9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8月至9月期间,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518.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15〕78号文件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具有可持续性。

  2.本公司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2007〕67号文件相关的福利企业退税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24,187,349.1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996,000.00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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