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关于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00,000股,分为两笔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期限分别为11天和31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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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为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15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涉及的公司股份11,000,000股和7,000,000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2018年2月6日,宁波金广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1月16日和2018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0、(临)2017-106、(临)2018-010。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金广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3%,其中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5,111,016股。本次股份质押后,宁波金广投资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1,326,000股(除权后数量,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8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99%,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5日
报备文件:
1、股权融资业务交易申请表;
2、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