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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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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的通知,获悉上海鹏盛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本次质押是对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8年9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将其持有的146,210,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4.27%,占公司总股本的19.4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上海鹏盛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8,801,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鹏盛于2018年10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6,8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补充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90%。补充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3月26日。本次质押是对上海鹏盛于2018年3月27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上海鹏盛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和2018年10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20,000股和5,0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补充质押股份总数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补充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3月28 日。本次质押是对上海鹏盛于2018年3月29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上海鹏盛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和2018年10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71,000股和4,5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补充质押股份总数4,9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补充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4月 10日。本次质押是对上海鹏盛于2018年4月11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上海鹏盛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和2018年10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80,000股和1,4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补充质押股份总数1,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补充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4月19日。本次质押是对上海鹏盛于2018年4月20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鹏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502,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本次质押后,上海鹏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65,011,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5.11%,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

  二、 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上海鹏盛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上海鹏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海鹏盛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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