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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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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8-10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18年前三季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预计的业绩

  ■

  (2)2018年第三季度(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预计的业绩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前三季度、第三季度与上年同期业绩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转让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获得的投资收益较多,以及本期部分子公司业绩下降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8-10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传媒”)于2018年10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要求,公司对《关注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核查并向相关单位进行征询。现就《关注函》所提问题及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我部于2018年7月24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52号),要求你公司对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基金”)发起设立的三支资管、信托产品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渤海国际信托-渤海信托·煦沁聚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煦沁聚和1号”)、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聚和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鲲鹏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三支资管计划”)是否与“阜兴系”存在关联关系作出说明,并披露出资方的各层产权及控制关系。你公司在复函中表示,煦沁聚和1号系前海开源凯悦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开源凯悦”)的委托人,开源凯悦的间接劣后方为常州煦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煦沁”),常州煦沁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朱明华,有限合伙人为徐祯华,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你公司同时表示前海开源基金基于必要的客户信息了解和调查以及已经掌握的事实,无法判断三支资管计划的出资方是否与“阜兴系”存在关联。

  2018年8月22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3号),针对常州煦沁有限合伙人徐祯华为多家“阜兴系”关联企业法人或担任有关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要求你公司说明徐祯华是否能够控制常州煦沁,徐祯华及其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是否应当认定为你公司关联方。你公司在复函中表示,你公司没有获得常州煦沁的合伙协议等合伙人约定的证明材料,但是按照通常惯例,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徐祯华作为常州煦沁的有限合伙人是不控制常州煦沁的,故你公司不能确定徐祯华通过控制常州煦沁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62,524,407股(占总股本8.12%),也未认定徐祯华为你公司关联自然人。

  近日,我部关注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7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煦沁聚合1号资管计划”系阜兴集团控制,与你公司在上述两次的复函中所述内容不一致。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1. 你公司在前期复函中表示无法判断三支资管产品与“阜兴系”是否存在关联,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因公司并非《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主体,故公司在前期向贵部复函时,确实未关注其中关于“煦沁聚合1号资管计划”是否与“阜兴系”有关的相关认定。在前期对关注函复函后公司发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7月3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阜兴集团控制‘煦沁聚合1号资管计划’”的表述。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查阅大连电瓷以往前十大股东名称,确认“煦沁聚和1号”属于阜兴集团控制。另外,根据前海开源基金和常州煦沁签署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聚和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鲲鹏资产管理计划与“煦沁聚和1号”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问题:2. 再次认真核实常州煦沁是否与“阜兴系”存在关联关系,重点说明常州煦沁的普通合伙人朱明华、有限合伙人徐祯华通过何种方式控制常州煦沁,并提供有关协议等证明文件。

  回复:由于常州煦沁并非公司的控股或参股企业、且公司不能对其施加任何影响,故对于常州煦沁及其合伙人的情况,公司只能通过要求其提供相关信息的方式加以了解。

  经征询,前海开源基金表示常州煦沁在前海开源基金直销柜台开立直销账户时,提供的资料中不包含合伙协议。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是持有华闻传媒股份的三支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委托人,而常州煦沁为劣后级委托人,公司特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核实相关情况。该行表示从常州煦沁向其提供的《合伙协议》所反映的信息无法说明常州煦沁是否与“阜兴系”有关联关系。根据该《合伙协议》的约定,常州煦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朱明华应为其实际控制人。

  公司已在核查能力范围内尽力采取了各种相关方式了解常州煦沁及其合伙人情况,但未收集到其他的相关资料。在此情况下,公司尚无法确认常州煦沁是否与“阜兴系”存在关联关系。但是,因常州煦沁作为劣后级委托人的“煦沁聚和1号”属于阜兴集团控制,故公司认为常州煦沁应该与“阜兴系”存在一定的关联。

  问题:3. 说明徐祯华在多家“阜兴系”关联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朱明华是否与“阜兴系”存在关联关系及其理由。

  回复: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公司目前了解到,姓名为“徐祯华”在相关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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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公司目前了解到,姓名为“朱明华”作为出资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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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以上工商登记信息以及朱明华与徐祯华的合作关系,公司认为朱明华可能与“阜兴系”存在一定的关联。

  如证券监管部门需要公司协助调查相关情况、或在未来查实相关情况,公司将积极、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并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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