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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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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股票因长期停牌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0月1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美的集团 (00033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盘且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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