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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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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70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关于部分股权办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

  二、本次补充质押的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部分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份581,93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492,899,399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84.70%,占公司总股本的32.17%。

  四、本次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新沂必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71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构建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实现进一步资源共享和互融互通,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拟与延安市人民政府进行多种模式的深化合作。目前,延安市人民政府旗下投资平台延安市鼎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新沂必康全体股东新沂建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宗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世宗置业有限公司、徐州运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超过50%的新沂必康股权转让事宜展开磋商。新沂必康持有公司37.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超过50%的股权转让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必康股份,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9月25日、10月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2018-164)。

  停牌期间,交易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作,并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沟通机制,目前交易各方正就具体交易方案进行磋商,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相应的计划和部署。相关方拟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国有企业,根据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需要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履行程序。由于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国资审批流程较多,耗时较长,交易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必康股份,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72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通过全景网就重大事项继续停牌事宜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就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事宜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6日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景·路演天下”举行(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副董事长兼总裁香兴福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苏熳女士、财务负责人董文先生。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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