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在青岛召开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青岛银行总行(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二、会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授权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2、关于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会议相关文件备置于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为保证股东充分了解会议事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敬请各位股东查阅上述材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将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出席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范围。至2018年10月31日止,名列在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以及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有权出席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提前办理会议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三)登记地点
青岛银行总行(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28楼
五、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相关回执,并于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股东大会参会回执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授权委托书样本请到本行网站(www.qdccb.com)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邮政编码:266061
联系人:王先生,吕女士
联系电话:0532-68602189/0532-85709728
传真:0532-85783866
(四)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