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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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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小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Hong Daniel、林志扬、施贲宁、彭开臣、刘宗柳、郭东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顺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方蓉闽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沈纬、葛牧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Hong Daniel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Hong Daniel先生于2017年12月1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5,435,8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股份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10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披露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2018年2月6日,Hong Daniel先生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质押给银河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10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018年8月2日,Hong Daniel先生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质押给银河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8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10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2018年10月8日,Hong Daniel先生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质押给银河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0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10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2018年10月11日,Hong Daniel先生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质押给银河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0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10日。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Hong Daniel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823,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5%;Hong Daniel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清源国际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352,8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3%。

  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Hong Daniel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55,535,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1.03%,占公司总股本的20.28%;Hong Daniel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清源国际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0股。

  三、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Hong Daniel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无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未来出现平仓风险,Hong Daniel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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