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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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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广州运营中心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含现场、视频、电话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黎柏其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方青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波四维尔”)向控股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四维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四维尔”)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委托贷款;自公司划出之日起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计收借款利息,计息、结息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为由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提供给宁波四维尔,再由宁波四维尔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提供给长春四维尔。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方青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方青先生拟向李雁来先生、王明方先生受让并持有宝龙公司5%股权,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为了提升内部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方青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专职负责公司专用车板块业务,并出任宝龙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为激励方青先生的积极性,促进宝龙汽车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宝龙公司少数股东李雁来先生、王明方先生拟向方青先生转让其所持宝龙公司5%股权,其中:李雁来先生拟向方青先生转让其所持宝龙公司2.5%股权,王明方先生拟向方青先生转让其所持宝龙公司2.5%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5万元,具体事项由其自行协商确定。

  为使方青先生的个人利益与宝龙公司整体利益保持一致,从而推动宝龙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及业绩的提升,公司拟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对相关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方青先生向李雁来先生、王明方先生受让并持有宝龙公司5%股权是李雁来先生、王明方先生对方青先生的激励措施,有利于推动宝龙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及业绩的提升,不会损害公司持有宝龙公司的股权比例和股东权益,公司放弃对相关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宝龙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事项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副总裁方青先生拟持有控股子公司宝龙公司5%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方青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本次拟受让并持有宝龙公司股权,涉及与公司共同投资于相同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正中珠江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根据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关于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应予以更换。鉴于正中珠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及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年。

  公司已将上述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提前通知正中珠江并进行了友好沟通,其对本次更换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06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081978608B

  5、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中的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对该等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年3月1日,为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的批复》(粤科函规财字【2017】454号),广东省科技厅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计划的首期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64名激励对象授予2,132,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62元/股,个人出资比例为50%,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6月21日。

  7、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为15.36元/股,将授予数量调整为361,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

  9、2018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本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共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361,500股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7月10日。

  10、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股份的原因

  本计划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规定,激励对象已经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离职,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彻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授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因此,公司需对该1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限售股。公司向上述1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股,因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54,717,9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元(含税),同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此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000股变更为75,00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

  3、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向上述1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1.62元/股,个人出资比例为50%(即10.81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的原则,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54,717,9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元(含税),同时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此,需要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7.07元/股。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530,5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已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监事会意见

  经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人因离职,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述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4号:股权激励》《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董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3001广东鸿图广州运营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关于公司副总裁方青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其中提案3和提案4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10月2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3001;

  邮编:510623;

  传真号码:020-3885670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020-38856709查询。

  会议咨询:董秘办

  联系人:谭妙玲、仝盼盼

  联系电话:020-3885670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1”,投票简称为“鸿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8-6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在广州运营中心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志洪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人因离职,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述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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