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 ST抚钢编号:临2018-04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整进展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抚顺特钢”)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顺中院”)下达的(2018)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震”)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详见抚顺特钢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1)。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是 2018年10月20日。截至10月10日,共有34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348笔债权,申报金额为595,991,800.20元。

  二、风险提示

  (一)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出现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抚顺中院未能在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日之前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公司出现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将直接被暂停上市。

  (二)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出现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此后,如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目前,抚顺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18年3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5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实施重整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出现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4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整。2017年9月1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34)。2018年1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及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临2018-001)与《收购报告书》。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的通知,东北特钢集团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三、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四、法定代表人:龚盛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零叁亿柒仟柒佰叁拾伍万捌仟肆佰玖拾元零角零分

  六、成立日期:1996年05月17日

  七、营业期限:自1996年05月17日至长期

  八、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特殊钢产品、深加工产品及附加产品生产、销售;钢铁冶金和压延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金属机构件加工;镁碳砖、镁铬砖、氧化铁皮分选加工及销售;合金销售、耐火材料及钢铁辅料销售;机械加工制造;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工程施工、维修;来料加工;房屋、设备租赁;商标租赁;冶金材料检测(不含认证认可)及技术咨询;无损检测;普通货运;人工搬运;国内货运代理;仓储;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含报关、报验);机械设备维修;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炉窑维修、制作、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保养;汽车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有线电视服务;计量检测仪器研发;(授权范围内)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矿渣及矿渣微粉、冶炼渣及微粉、次氧化锌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施工、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和小桥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冶金设备维修和制造;机械加工与铆焊制作、电器维修、钢结构架制造、机电设备技术咨询;超重设备安装;有色金属铸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锦程沙洲”)成为持有东北特钢集团43.0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从而间接控制公司496,876,4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锦程沙洲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