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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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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1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自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同时,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战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因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并经审慎研究论证,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1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的基本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2018-057、059、061、065、066、074、075、078、082、084、087、095、100、102、104、106、110)。

  公司已与饶康达先生签订了《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华道信息处理(苏州)有限公司(下称:华道信息)控股权,拟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现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方式。因饶康达先生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停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

  1.公司已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已聘请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负责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2、公司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在停牌之日起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报备,并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3、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签订《收购框架协议》,与相关各方设计、探讨、论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等内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安排。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同时,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战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因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并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运营及现有业务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五、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六、拟筹划重大事项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的通知,赵国栋先生拟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出让事项,意向交易对手方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他意向方,该事项尚需交易对手方所在辖区有权部门审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 年10月15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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