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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二楼明荣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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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副董事长解正林先生、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书面推选董事谢春林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2人,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副董事长解正林先生、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董事粟健先生、董事田晓燕女士、董事王志军先生;独立董事张良先生、曲毅民先生、吴树雄先生、权忠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英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徐晖先生、副总经理赵耀铭先生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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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为自有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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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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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陈珊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