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9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过,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仍需保荐机构进行专项督导。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鉴于公司配股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德证券后续仍需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次变更前,中德证券原指定董进修先生和程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由于董进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委派王禾跃先生接替董进修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配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禾跃先生和程志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王禾跃先生简历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王禾跃先生简历

  王禾跃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永东化工首次公开发行,田中精机首次公开发行,旷达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王禾跃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9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近日收到本公司董事金磊先生的《辞职声明》,金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金磊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磊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积极做好缺席董事席位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金磊先生自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来,为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壮大及规范运营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谨此向金磊先生致以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