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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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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18]1414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3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3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我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6、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8、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可多次申报,不可撤销,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10、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发售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发售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由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人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

  12、发售代理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5、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销售机构的公告。

  1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或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9、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转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风险、其他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深证100价格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2、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深100,基金代码:159961)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发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基金募集时间安排与募集规模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3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3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我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三)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认购金额的计算: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现金方式认购本基金100,000份,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0%,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数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总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份,则需缴纳认购金额100,800元,其中认购佣金8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的份额后,可得到100,010份基金份额。

  (四)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50,000份,认购费率为0.80%,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5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1.00×50,000×0.80%=400元

  认购金额=1.00×50,000×(1+0.80%)=50,400元

  总认购份额=50,000+5/1.00=50,005 份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50,000份,认购费率为0.80%,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5元,该投资人需准备50,400元资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的份额后,可得到50,005份基金份额。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五)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限额: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深证100价格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3、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T为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

  (3)“第i只股票在T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T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T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T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T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4)“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登记结算机构完成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① 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Cash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

  ■

  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比例分配确认。

  ②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网下股票认购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1)如投资人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份额×基金份额面值×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2)如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

  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或佣金小数点后两位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1:某投资者持有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5,000股和1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假设2018年×月×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2.00元和10.0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5,000股股票A和1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为0.8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如下:

  认购份额=(5,000×12.00)/1.00+(10,000×10.00)/1.00=160,000份

  认购费用=160,000×0.80%=1,28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16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280元的认购佣金。

  例2:某投资者持有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5,000股和1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假设2018年×月×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2.00元和10.0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5,000股股票A和1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为0.8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净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5,000×12.00)/1.00+(10,000×10.00)/1.00=160,000份

  认购费用=1.00×160,000/(1+0.80%)×0.80%=1,269元

  净认购份额=160,000-1,269/1.00=158,731份

  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基金管理人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投资人提交认购的股票。

  5、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投资人开户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本基金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人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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