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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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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84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施永晨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胡成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股东单位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黄克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黄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爱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李爱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李爱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李爱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0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克先生简历

  黄克,男,1984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爱文先生简历

  李爱文,男,1972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计量测试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经理。现任北京文峰睿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时代(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85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爱文,作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爱文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86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爱文先生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李爱文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8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成中先生的辞职报告。胡成中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胡成中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为2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胡成中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施永晨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成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胡成中先生原定任期为2018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因其于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胡成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名李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无异议,认为黄克先生、李爱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胡成中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带领公司积极谋求转型发展,为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胡成中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87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  标的资产

  2.02  交易对方

  2.0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4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2.05  标的资产交割

  2.06  标的资产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2.07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2.08  业绩奖励安排

  2.09  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除议案16、17外,其余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h@gdganhua.com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附件3)。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_____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____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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