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9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5: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3人,代表股份373,121,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602%。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258,569,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86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114,551,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743%。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357,1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61%。
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庞晓楠律师、李哲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在3.5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62,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3%;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62,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3%;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4、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庞晓楠律师、李哲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3.5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具体详见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3.5亿元),回购本公司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4,375.00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4.9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2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联系人:郑克振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电话:0512-58788351
传真号码:0512-58788326
电子邮箱:zhengquanbu@thvow.com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