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并于2018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建信基金所代表管理的建信群星璀璨裕晋7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建信中航定增精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023,7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2%),计划在2018年3月30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766,72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3,533,441股(合计减持不超过50,300,16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2018年3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
2018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建信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9月30日,建信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建信基金减持时间区间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建信基金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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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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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建信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建信基金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