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了《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2018年8月13日,公司向下修正了“艾华转债” 的转股价格,艾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53元/股调整为21.37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艾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现更正为: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2018年8月13日,公司向下修正了“艾华转债” 的转股价格,艾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53元/股调整为21.73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艾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