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公司核实情况,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详细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你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股份冻结对你公司的影响以及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请披露截至问询函回复日,相关方协商解除股份司法冻结的具体进展情况。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经初步统计阙文彬先生前期与华龙证券、民生信托、东莞证券、东北证券、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机构存在股权质押融资或其他形式的融资,到期未能及时偿付的债权债务纠纷,上述事项应是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执行了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分开”的原则,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但由于阙文彬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融资、对外合作等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针对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和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情况,一方面公司向合作相关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合作方对公司规范运作、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并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降低公司负债,减少不确定性风险。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自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之日起,其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还款及解除股份冻结事宜,并计划以出售部分甚至全部股权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融资偿还有关债务并解除冻结。2018年10月6日,阙文彬先生与张玉富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张玉富先生拟以偿债获股的方式受让阙文彬先生持有的公司794,009,9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57%),目前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已于2018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号)。
二、说明你公司知悉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时间,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知悉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详细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主要债务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以及是否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
回复:
阙文彬先生质押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主要用于国内产业投资,或者用于置换前期投资所产生的借款以及相关投资项目产生的运营费用。主要债权人包括华龙证券、东莞证券、东北证券、民生证券、华鑫信托、中金证券、四川信托、宏信证券、五矿证券等机构。由于还有部分债务陆续到期,不排除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以及被司法强制处置的可能性。
阙文彬先生为更好解决债权债务问题,亦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于2018年10月6日与张玉富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阙文彬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94,009,9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57%)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张玉富先生。若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玉富先生。公司已于2018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号)。
四、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你公司股份的质押、司法冻结等受限状态,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的影响,并视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严格执行了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分开”的原则。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但由于阙文彬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融资、对外合作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针对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和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情况,一方面公司向合作相关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合作方对公司规范运作、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并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降低公司负债,减少不确定性风险。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五、请自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截至本公告日,阙文彬持有公司股份794,00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42.57%;其累计质押股份790,55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8%,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9.57%。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甘肃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
除此之外,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六、请说明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控制措施。
回复:
公司严格执行了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分开”的原则。公司各项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与大股东完全分开,并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根据制度:
1、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2、明确了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有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
4、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5、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6、公司若发生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以市场定价为原则,与关联方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99.7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067%。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