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并将提交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8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19日)及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18年9月19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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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10月8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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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