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30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以定向发行新股等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吴涵渠先生、杨四化先生参与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激励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30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初步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
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奥之爱基金会”),用于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扶持和资助贫困地区弱势群体接受职业培训指导服务;资助扶贫项目,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地区的学校兴建改造篮球场、羽毛球场馆运动设施;对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捐赠事项概况
公司与部分股东合计捐赠200万元,其中公司本次捐赠100万元人民币,发起成立“深圳市奥之爱基金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扶持和资助贫困地区弱势群体接受职业培训指导服务;资助扶贫项目,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地区的学校兴建改造篮球场、羽毛球场馆运动设施;对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董事杨四化先生分别在奥之爱基金会担任理事职务,因此,该笔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核此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它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捐赠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会概况
1、名称: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暂定名)
2、基金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3、基金宗旨:践行社会责任、弘扬公益慈善、扶贫济困、助学
4、业务范围: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扶持和资助贫困地区弱势群体接受职业培训指导服务;资助扶贫项目,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地区的学校兴建改造篮球场、羽毛球场馆运动设施;对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6、原始基金数额:200万元人民币
7、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
三、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核发的《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深基名预核[2018]62号)。董事会第三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办理设立登记等事宜。
四、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所捐款项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资助扶贫项目,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条件等慈善活动,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重要表现。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8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六、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捐赠所涉的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捐赠是公司根据自身盈利能力、资金状况进行的合理安排。公司通过公信透明的慈善平台进行捐赠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重要表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项捐赠。
七、报备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拟设立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有效规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银行借款、境外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止。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发生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汇率价格波动造成的公司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于2018年10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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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丽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丽娜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 股票简称:奥拓电子
1.3 股票代码:002587
1.4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1.5 董事会秘书:孔德建
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1.7 邮政编码:518052
1.8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1.9 传真:0755-26719890
1.10 电子信箱:kongdj@aoto.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丽娜,基本情况如下:
王丽娜,女,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研究生学历,资深律师。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地税局特邀监察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期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孔德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公司传真:0755-267198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丽娜
年月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丽娜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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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若无明确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