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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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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18-08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14:3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9月27日15:00—2018年9月28日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9月28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万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9月14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7人,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076,4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655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8,176,9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612%。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899,4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38%。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3、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彭磊、方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重庆宜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176,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47%;反对89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3,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20%;反对899,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彭磊、方伟律师。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法律意见书中表述议案表决结果与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的议案表决结果一致。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18-082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于2018年9月28日举行,本次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举行。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转让武汉双建股权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报宜昌市国资委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公告编号:2018-083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转让武汉双建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国资委审批不通过的可能;因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如果征集不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无法成交的风险。因此本次股权转让还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目前持有武汉双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双建”或者“标的公司”)38.25%股权,本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转让持有的武汉双建38.25%的股权,交易价格应不低于“武汉双建的净资产评估值×拟转让股权比例”,本次拟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国资委审批。本次拟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旨在剥离辅业、增强本公司资金实力。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本公司关联方受让(关联方认定依据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因此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因此本次拟股权转让存在国资委审批不通过的可能;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进行,存在无法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等原因导致的无法成交的可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武汉双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8.25%的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双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江夏区熊廷弼路98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万元

  (5)成立时间:2003年02月14日

  (6)法定代表人:张冬生

  (7)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研制及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设计、安装、维护;房地产开发。

  (8)股东: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25%股权;

  武汉瑞祥鑫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6.75%股权;

  武汉市江夏区建设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持有25%股权。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审计单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昌分所。

  (二)审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昌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宜昌专审字【2018】第47020027号),截止2018年6月30日,武汉双建公司资产合计1,482.63万元,负债合计22.25万元,净资产1,460.38万元,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实现净利润48.41万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京信评报字【2018】第270号)。评估机构资格: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1)资产评估资格:批准文号为京财企许可【2009】0040号,证书编号为42020031;(2)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单位。批准文号为财企【2009】23号,证书编号为0270037003。

  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2、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1,482.63万元,评估值9,950.94万元,评估增值8,468.31万元,增值率571.17%。负债账面价值22.25万元,评估值22.2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460.38万元,评估值9,928.69万元,评估增值8,468.31万元,增值率579.87%。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武汉双建投资性房地产商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熊廷弼路的威斯顿时尚广场,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房地产增值。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38.25%股权不存在质押,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其他

  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38.25%股权事宜已获得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主要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基本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履约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亦不接受采取委托、信托或者联合的方式竞买;

  3、本项目不接受本公司关联方受让(关联方认定依据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二)交易条件与转让底价

  1、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应不低于转让底价,即不低于“武汉双建的净资产评估值×拟转让股权比例”。

  2、价款支付方式: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款付清。

  3、因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三)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四)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拟设定为转让底价的30%,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将保证金缴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如挂牌期满,经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六)如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转让股权的目的

  本次拟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旨在剥离辅业、增强本公司资金实力。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完成,将为本公司补充一定流动资金。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完成,最终38.25%股权成交价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因此对利润的影响由最终成交结果确定。

  六、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鉴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调控以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本次交易能否成功、何时成交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司利益,如此次产权交易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公司有权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后续将根据该事项的实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双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宜昌专审字【2018】第47020027号);

  (三)武汉双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270号)。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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