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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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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3416     股票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4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现将有关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原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鉴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更换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事项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且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和内控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 H股企业审计资格、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执业网络遍及全国,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9000多名、注册会计师2600名、合伙人320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3名,多人担任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过充分了解和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监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5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6日09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滴翠路100号11号楼三楼信捷电气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6日

  至2018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09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滴翠路100号11号楼三楼302

  电话:0510-85134149

  传真:0510-85111290

  联系人:陈世恒

  (三)登记时间

  2018年10月9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4:00-16:00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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