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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关联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对提案1.00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9月27日15:00至2018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北大生物城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爱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54,645,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5,605,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9,03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2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4,802,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690,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1.00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CMO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57,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议案2.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徐若然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54,532,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
表决结果:通过,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张一诺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54,532,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
表决结果:通过,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徐若然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4,690,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8%。
2.02.候选人:《选举张一诺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4,690,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张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