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8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1号),其中要求补充披露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2015年 12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016年 1 月 29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6 年 5 月 2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16 年 6 月 7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98,000.00 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016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27,777,800 股新股。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204,419股,已收到6名特定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979,999,996.78元,扣除全部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直接费用人民币33,000,000.00元(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6,999,996.78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12月30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太原府西街支行0502120929200057303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02001 号)。
2.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84,964.13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128.64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09,968.0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太原府西街支行的上级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0502120929200057303)存储募集资金。为了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要求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也开设了七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见下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还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下,公司资本部、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日常使用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09,968.02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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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433.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433.8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予以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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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89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提案,通过了第一、二、三、五项提案,第四项提案被否决。
2.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5:00至2018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13楼第九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生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63,036,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4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63,007,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议案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同热公司通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3,03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1,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蒲洲热电通过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3,036,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6,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65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1%;反对9,377,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4%;反对9,377,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32%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6,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9%;反对279,75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6,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未通过。
议案5.00 关于为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6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6,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 智 李鹏雁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