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9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刊于2018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董事陈卫东、陆军、丁继华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中已经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18年9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因董事陈卫东、陆军、丁继华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中已经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授权董事会设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行权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
因董事陈卫东、陆军、丁继华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中已经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项决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75%的子公司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翔海源”)和控股60%的子公司荣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生电子”)发展,保证凤翔海源、荣生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详见公司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内容。
本议案赞成票6票(关联董事陈卫东先生、陆军先生、丁继华先生分别回避表决),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海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9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刊于2018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18年9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上述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公告专栏,公示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年9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有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翔海源”)和控股60%的子公司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生电子”)提供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贷款利率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与凤翔海源、荣生电子结算贷款利息。
4、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1、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成立于201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为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中、高压电极箔,设计制造电极箔生产线,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陈卫东。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凤翔海源股权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凤翔海源的其它股东为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凤翔海源25%的股权。基本情况为: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2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连生,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建设项目及能源建设项目的投资与经营(仅限自有资金);劳务派遣、电子材料技术咨询、服务。股东及出资比例:毕元龙24.33%、王保东22.54%、曹连生19.33%、刘喜来18.80%、李凌15.0%。
截至2018年8月31日凤翔海源的资产总额为21,870.45万元,负债总额为8,257.15万元,净资产为13,613.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75%;实现营业收入18,53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0%;实现净利润1,183.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9.0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凤翔海源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2、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生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响港路北侧,法定代表人:陈卫东,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电容器储能材料制造。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荣生电子60%的股权,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生电子40%的股权。
荣生电子的其他股东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MIGHTY ENTERPRISE INCORPORATED,注册地:萨摩亚独立国,法定代表人:WU,YU-TSAI(吴有财) 台湾人,注册资本:USD1,000,000.00,股权结构:WU,YU-TSAI(吴有财)出资USD500,000.00元,持股比例50.00%;HUNG,WEI-TING(洪薇婷)出资USD500,000.00元,持股比例50.0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8月31日,荣生电子的资产总额为21,264.03万元,负债总额为10,761.23万元,净资产为10,502.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61%;实现营业收入15,31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5%;实现净利润72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荣生电子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发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使用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在提供委托贷款的同时,积极跟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变化,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该笔资金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荣生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3、同意公司为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提供委托贷款。
六、本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 2018年9 月29日,公司累积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8,000万元。详细如下表:
■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5:00-2018年10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0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1、2、3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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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号:226361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84,投票简称为“江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0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注:
1、(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8年10月18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受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逸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忠逸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1.2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3 股票简称:江海股份
1.4 股票代码:002484
1.5 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1.6 董事会秘书:王汉明
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1.8 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1.9 联系传真:0513-86571812
1.10 电子信箱:info@jianghai.com
1.11 邮政编码:226361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8年9月28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忠逸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忠逸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出生,现任中国电子元件电容器分会秘书长,陈忠逸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天和电容器厂、上海仪电控股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8日。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0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江海股份
收件人:潘培培
邮政编码:226361
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公司传真:0513-8657181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由对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六)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七)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八)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九)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忠逸
2018年9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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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2、本委托书专用于该次会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