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10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实施完毕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5,299.1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0,254.6134万元变更为115,553.7134万元。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完成了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0,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5,553.7134万元变更为115,540.7134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至 2018年8月22日期间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5,660,484股,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5,540.7134万元变更为113,974.665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已变更为113,974.665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员由9名增加至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戴斌先生、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田有农先生、匡振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辉先生、刘雪琴女士、刘捷先生、龚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更好的支持子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斌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华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天地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创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新能电动汽车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科技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卫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水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翔科飞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通达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理工兴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工大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北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戴斌先生持有100,000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刘峰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北斗二代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2012年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2013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刘峰先生持有32,788,407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刘升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原兵器工业部第203所、陕西三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控部经理、陕西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奇维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雷科防务(西安)控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升先生持有36,247,692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高立宁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曾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高立宁先生持有16,909,499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韩周安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韩周安先生持有13,083,158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田有农先生,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就职于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2012年以来历任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投资处副处长;2016年任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董事;2017年6月以来任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有农先生不持有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匡振兴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营销师。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14年12月起任翠微股份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翠微集团总经理。
匡振兴先生不持有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雪琴女士,1964年出11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本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学专业。1987年-2002年任职于常州大酒店财务部。2003年-2004年任职于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信用合作社。2004年12月-2011年3月任职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兼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雪琴女士不持有股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黄辉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EMBA。本公司独立董事,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1991年至1997年供职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1994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讲学。1998年至今,任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合伙人。现为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负责人,执业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立法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刘捷先生1957年3月出生,教授,北京大学博士学历,现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授,先后任职于兵器工业部第674所,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曾任深交所高级研究员、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中心副主任、会员管理部副总监、西北中心主任、上市推广部副总监、深交所西北地区首席代表、其间还曾在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福建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任挂职。
刘捷先生持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龚国伟先生,出生于1961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硕士学位,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2003年至今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兼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执委。2014年9月至今任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龚国伟先生持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106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公司监事会提名张瑛女士、黄兆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张瑛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产业总公司、北京理工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张瑛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兆兴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年6月出生,初中学历, 2002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历任武进市南方制冷器材厂一分厂厂长、本公司副总经理、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手扶分厂厂长。 2008年至2015年,任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轮拖事业部经理助理,钣金分厂厂长。
黄兆兴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107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5:00至2018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2018年10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北理工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韩周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田有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7 选举匡振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刘雪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刘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4 选举龚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01 选举张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 选举黄兆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说明:
1、议案4、5、6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1、2、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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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号码:0519-86235691
联系人:刘训雨、王少华
邮政编码:213161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5号常发大厦18楼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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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1、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4、议案5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地方填上“√”。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8 年 10月10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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