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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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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18-048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吴德龙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德龙,其基本情况如下:吴德龙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人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富春有限公司企业融资主管;华伯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投资银行部主管;群益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企业金融部主管;丰盛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投资银行部主管;农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盛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锦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SAR Pine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2018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8年10月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

  收件人:吴德龙

  邮政编码:529728

  电话:0750-8911888

  传真:0750-89198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由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四、特别提示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股东若对本报告书任何内容有疑问,请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德龙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事项和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德龙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将视委托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资企业名称:鹤山市世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1,100万美元

  特别奉献提示: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扩股不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鹤山市世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世安电子”)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和香港世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世运电路科技”)共同投资的公司,也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世运电路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增加世安电子国际客户认可度及加快世安电子投资进度,公司根据世安电子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实际情况,拟以世运电路科技自筹资金1,100 万美元折成人民币对世安电子进行增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以增资款汇入世安电子账户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确定)。增资完成后世安电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22,000万元,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

  案材料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其中独立董事周台、朱健明、吴德龙、董事卢锦钦、孙汝宁、佘俊杰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鹤山市

  世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世运电路科技以 1,100 万美元折成人

  民币对世安电子进行增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以增资款汇入世安电子账户当日人

  民币对美元汇率确定),其中人民币7,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世安电子注册资本将调整为人民币22,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增资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鹤山市世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0506946888

  住所:鹤山市共和镇铁岗居委会

  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连积层板、柔性线路板)及混合集

  成电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架构

  本次增资拟用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世运电路的自筹资金,增资前后世安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完成后,世安电子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没有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二)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更。

  六、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增资以货币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七、附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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