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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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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7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近期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如下:

  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1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3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49,200.06 万元,其中超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投资总额42,547.00万元部分金额6653.06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3-51号《验资报告》。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7.4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8,699.4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狮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状态如下:

  ■

  注:上表中已注销专户的注销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071,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状态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截至2017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配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合计1,555.6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支付银行保证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公司(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实施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并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6,653.06万元支付部分银行保证金。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2014年3月与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相关协议,将上述超募资金6,653.06万元全部质押给中国银行佛山分行。

  2018年3月,公司与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的内保外贷合同到期,公司偿还相关贷款后,银行解除了超募资金6,653.06万元的质押并将该笔资金和其孳生的利息合计7,730.88万元转至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37010100100504951)。

  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 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6,653.06 万元及其存储孳生的利息合计7,730.8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2,548.38,为2018年6月收到的2018年第二季度存款利息。

  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且超募资金也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期办理完毕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337010100100504951和337010100100594989)的销户手续,销户前的账户余额22,563.88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本次销户完成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20,356.56 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由“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上述变更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已达到100%,专户余额1,027.35元全部为活期存款利息。公司决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已于近期办理完成在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和兴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717266629722、757900472610915、338130100100057365)的销户手续。本次销户完成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处于存续状态的募集资金专户为用于存放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相关专用银行账户。

  四、备查文件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开具的银行账户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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