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议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5日。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现公司拟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2018年6月,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新增股份于2018年6月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041,976,663 股新增为 1,144,223,714 股。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条款详见章程修正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晓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议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5日。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监事会同意拟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决议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5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8年4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6号)核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但配套融资尚未开始实施,公司现正积极推进相关事宜。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顺利进行,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15:00至2018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均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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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10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10楼证券部
联系人:陈梦璐、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10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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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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