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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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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7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南JLC2,期权代码:037068,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2018年8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立,决议以2018年8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权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21,5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33元/股。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8月13日

  2、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产业集团总部核心管理人员、区域负责人,首次授予共计49人

  3、授予数量:21,580万份

  4、行权价格:6.33元/股

  二、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情况

  2018年9月26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本次登记的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中南JLC2

  2、期权代码:037068

  3、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9月26日

  4、本次完成登记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

  ■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2018年8月13日至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等待期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自2018年8月13日始,根据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的差异,相应期权的等待期结束日分别为2019年8月12日、2020年8月12日和2021年8月12日。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

  若达到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以上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参见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行权。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经测算,本次授予 21,580万份票期权的总成本为28,712.19万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7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21,811万元,包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780,1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69.0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资产”)签署《债权收购合同》,由中安资产受让公司对宁波中璟所享有的债权。中安资产与公司、宁波中璟、公司全资子公司利辛县锦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瀚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南置业”)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由锦瀚置业、晟南置业作为宁波中璟共同债务人履行上述对中安资产的债务责任,期限为12个月。

  为保证中安资产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锦瀚置业的母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臻泽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安资产签署《股权质押合同》,质押其持有的锦瀚置业的100%股权;锦瀚置业与中安资产签署《抵押合同》,抵押其所持有的利辛县经开区世纪大道西侧、长春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8)利辛县不动产权第0005272号 );本公司与中安资产签署《债权收购及债务重组保证合同》,为宁波中璟按协议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8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3日、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为宁波中璟提供28,560万元担保额度;2018年8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其中审议通过为宁波中璟提供60,000万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对宁波中璟的担保余额为8,36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中璟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8,36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0,2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 2017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255号801-12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志远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经销;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

  (1)协议方:本公司、中安资产

  (2)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与中安资产签署《债权收购及债务重组保证合同》,为宁波中璟按协议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3)保证范围:《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重组补偿金)及因违反《债务重组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债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价款的退回义务、收购价款的调减义务)及因违反《债权收购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债务重组协议》保证范围所对应的债权的保证期间若分期计算,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自《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并均至《债务重组协议》项下重组宽限期终止日后两年止;《债权收购协议》保证范围所对应的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公司或宁波中璟违反《债权收购协议》且中安资产要求公司或宁波中璟承担相应责任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子公司项目开发需要,目前子公司项目开发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9,521,81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80,1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69.0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9,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 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28%;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17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18 年10 月11 日下午召开,2018 年 9 月 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便股东行使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和股权收益权及为交易提供保证的议案;

  2、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议案;

  4、关于注册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1、6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本数)通过。与提案2的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对提案2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1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9月2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其他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9月22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对于需逐项表决的提案本身(编码为4.00)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编码为4.01至4.07)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邮政编码: 200335

  联系电话:(0513)68702888

  传    真:(021)61929733

  联 系 人:何世荣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1)本地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中南建设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南建设第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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