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7月3日证监许可[2008]【87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0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初始份额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8年第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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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及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2000年至2004年9月就职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4年10月至今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26日起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27日起兼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8日至2017年9月4日兼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11日起兼任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3日起兼任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24日起兼任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苏静然女士, 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农业、家电、食品饮料行业研究。2014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8月11日起担任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0月30日起兼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24日起兼任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况群峰先生,自2008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2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志勇先生,自2008年10月21日至2009年11月1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靖先生,自2009年9月29日至2012年4月13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春雨女士,自2012年4月11日至2015年5月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6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23只,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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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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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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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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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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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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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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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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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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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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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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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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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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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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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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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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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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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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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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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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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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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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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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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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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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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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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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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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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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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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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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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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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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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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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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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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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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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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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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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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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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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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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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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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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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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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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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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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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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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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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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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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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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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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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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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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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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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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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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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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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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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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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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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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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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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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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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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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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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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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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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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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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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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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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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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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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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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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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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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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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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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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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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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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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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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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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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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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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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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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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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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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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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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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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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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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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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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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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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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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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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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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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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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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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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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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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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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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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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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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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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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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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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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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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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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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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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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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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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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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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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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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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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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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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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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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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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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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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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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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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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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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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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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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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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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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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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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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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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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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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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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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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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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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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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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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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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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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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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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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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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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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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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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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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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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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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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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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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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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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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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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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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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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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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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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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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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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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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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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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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投资目标
中国经济未来持续高速的增长使得投资于领先行业中的优势公司成为未来投资的主线之一。通过运用领先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于领先优势并且具备估值吸引力的股票、债券,并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九、投资理念
领先企业引领经济结构升级,领先策略创造超额回报。
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两种领先型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过领先策略投资于因经济结构升级、汇率循环、经济周期变化及产业政策支持而受益的领先行业。并在领先行业中遴选具备综合竞争实力、估值吸引力和增长潜力显著的领先公司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久期配置、组合期限配置、类属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一级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领先型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领先指标、预测核心指标来识别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同时深入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本币相对于世界主要货币的估值合理性、资金供求、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对于证券市场投资环境作出全面的评估。通过定期估算股票市场整体的合理市盈率,并与市场实际平均市盈率水平做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差异,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证券市场资金面等的分析,判断股票市场是否被高估或低估以及偏离的程度,并据此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比较股票市场的整体收益率与相同期限债券收益率来评估股票和债券资产的吸引力,从而达到在两者间的转换。
2、行业配置策略
我们判断中国经济预计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里都将保持一个较高比例的增长,正处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经济增长结构变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工业化推动的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在宏观经济长期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相信将有大量的行业和公司取得领先优势,并获得快速成长。
本基金将投资对象锁定在那些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具备领先优势,并且能够快速成长的行业和公司。具体包括在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持续增长的领先行业和公司、在汇率循环中受益的领先行业和公司,在经济周期发生变化而受益的领先行业和公司、以及在产业政策中受益的领先行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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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结构领先行业
经历了前期高速发展后,中国经济进入了转型期,这已经成为了各界的共识和管理层的重大战略决策,管理层正在或将要出台各种措施,努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功转型。我们认为,随着国家内需增长政策的推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将逐渐由投资、出口拉动向消费、出口拉动转变;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国民收入的持续提高,产业结构将获得明显改善,消费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在这一变化中,将领先涌现出一批发展潜力巨大、盈利持续增长的行业和公司。欧美发达国家、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中,零售、食品饮料、房地产、金融、汽车、电讯服务、医疗服务、装备制造、旅游传媒等行业将取得明显发展,而这些领先行业中的优势公司更是明显受益,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趋势明显。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投资在这种调整进程中明显受益的领先行业或公司将会获得超额收益。
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本基金定性地将零售、食品饮料、电讯服务、医疗服务、金融、地产、汽车、装备制造、旅游传媒、高新技术、新材料等行业界定为经济结构领先行业。
同时,将进一步根据各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变动趋势等定量指标确定上述行业是否进入领先增长行列,以适应中国国情。
(2)汇率循环领先行业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尚处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中,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对外开放,人民币汇率尚未达到长期均衡水平。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从长期看,人民币对主要经济体货币的升值趋势较为明显。由于汇率的变动对各行业的发展空间和盈利水平有重大影响,抓住在人民币升值趋势中明显受益的领先行业和领先公司,将可以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般而言,本币升值进程中受益的行业包括:金融、地产、商业、航空行业,以及以进口原材料加工产品对内销售的行业,本基金将上述行业界定为汇率循环领先行业。
(3)经济政策领先
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家将会出台各种倾斜政策,比如前不久就出台了重大装备制造业的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扶植政策以及鼓励节能降耗、环保等政策。政策的出台将明显改变各个行业的发展轨迹,从而对行业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投资受益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的领先行业,回避受经济政策抑制的行业,将可能取得良好投资收益。本基金将装备制造、军工、高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行业界定为经济政策领先行业,同时将动态根据管理层扶植政策的出台或变化,将新的受益行业纳入经济政策领先行业,将不再受到政策鼓励的行业剔除。
(4)经济循环领先
经济的波动不仅仅在驱动着股票和债券市场的运行趋势,而且还会导致不同行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发生结构性变化,通过领先策略投资于经济周期变化而受益的行业,是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的策略之一。根据行业和经济周期之间的关系,各行业可划分为以下两种:A、周期性行业。在经济周期循环波动过程中,一些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更加显著地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这些行业主要应用于投资需求,具有建设周期较长导致产能扩张较慢,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导致经营杠杆系数很高,行业经营利润对销售量和价格的敏感性很高等基本特征。这些特点都会使得行业的营业利润及其增长率显著地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管理人的行业研究经验,本基金确定建材、钢铁、能源、采掘、石化、房地产、汽车制造、机械等行业为周期性行业。B、稳定增长行业。稳定增长行业往往是生活必需品和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服务具有需求刚性的特征,同时生产和投资周期较短也使得供求关系基本平衡。同样根据稳定行业特征、借鉴国际经验和管理人的行业研究成果,本基金确定的稳定增长行业包括:金融、医疗服务、制药、化妆品、食品饮料、酒类、商业、烟草以及公用事业行业。
一般来说,在经济周期中,各行业相对表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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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长期的角度看,本基金将通过识别所处经济周期的阶段,并将对应的行业界定为经济循环领先行业。
3、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来选择具有领先优势的股票,领先股票定量的指标主要有:相对估值指标、绝对估值指标,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变化趋势、公司利润率的变化趋势等;定性的指标主要有:公司的竞争优势、市场一致预期、市场参与主体的情绪等。
在领先行业中遴选领先优势大、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是本基金主要的主要选股策略。
(1)选股标准
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首先从偿债能力、周转能力、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等四个层面评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精选具备领先能力的上市公司。具体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投资资本比率等指标;周转能力指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包括: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成长能力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EBIT增长率、PEG等指标。如果对企业进行了绝对价值评估,成长性分析包括可以反映股东财富增长的EVA增长率等指标。
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关注具备以下领先优势的企业作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1)所属的行业为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具有领先和主导地位的行业,并且具有中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前景,满足本基金确定的领先行业标准。
2)公司拥有的资源、产品和经营能力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可以保持长期竞争优势。
3)在所处的经济周期上升阶段中能有领先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获得超越行业平均值的利润水平的优势。
4)在估值水平方面,具有与同行业和历史角度相比较的领先优势。
(2)选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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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用基础股票库
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针对性的实地调研、集中研讨、委托课题、实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研究机构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的流动性和估值指标,运用数量化的方法对A股所有股票进行筛选,经过风险管理组审核无异议后形成股票基础库,并经由上述程序和标准对股票库进行管理和维护。
本基金通过调用该基础股票库,既可有效分享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研究资源,充分利用多年投资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技能,又能有效提高股票选择的针对性和投资运作的效率。
2)确定本基金的基础股票库
在管理人的基础股票库范围之内,根据管理人对经济周期的识别而确定出的经济周期领先、经济结构领先、汇率循环领先和产业政策领先行业中,选择符合领先行业标准的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基础股票库。
3)领先优势、估值吸引力、成长性评估
①领先优势评估
影响公司领先优势的主要因素包括资源、产品和经营能力,细化指标包括公司的行业地位、企业发展前景、主要管理团队的素质和公司治理结构四个层面。行业地位分析指标包括产品市场占有率,产品定价能力,公司产品在技术、配方、准入和品牌方面的壁垒;企业发展前景包括公司技术或服务的水准,企业在产品技术(或服务水平)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得以延续和扩展的能力,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能力,以及企业的整合与重组能力;管理层素质包括管理层的前瞻性战略,对全球化的经济趋势与对本行业的影响的洞察力,发现潜在机遇能力,资本观念与运作能力以及外来资本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熟悉资本运作规律,并以此改造和发展企业的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规范有序,以及公司是否有针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设计有效的激励制度。
②估值吸引力
估值吸引力分析指标包括绝对估值标准和和相对估值标准两大类,相对估值指标包括公司当期以及未来两年动态PE、PB、PS、PEG,EBIT、EV/EBITDA等指标,通过与同行业公司以及国际可比公司进行估值比较,得出是否具备估值吸引力的分析结论。绝对估值模型主要针对不同的行业特征,在DCF、FIFF、EVA等估值模型中选择适合行业特征的估值模型对公司绝对价值进行评估。
③成长性分析
成长性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EBIT增长率等指标。如果对企业进行了绝对价值评估,成长性分析包括可以反映股东财富增长的EVA增长率等指标。
4)构建投资组合
通过对本基金基础股票库公司的领先优势、估值吸引力和成长性分析,在领先行业中遴选出具备领先优势、估值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公司,结合本基金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行业配置比例,综合考虑风险管理和控制目标,完成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
4、权证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除了运用B-S模型、二叉树模型、隐含波动率等方法对权证估值进行测算之外,通过对发行权证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评估权证的内在价值,在有效控制权证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对于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投资。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久期配置、组合期限配置、类属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久期配置策略
利率是债券价格变化的核心驱动因素,久期是衡量纯债价格对利率敏感性的指标,久期配置策略就是在利率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对债券组合久期做出调整.在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世界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以及资金供求关系,预测市场利率走势,在此基础上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以及固息债、浮息债和含权债的配置。
(2)组合期限配置策略
组合期限配置策略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选择债券组合类型(子弹型、哑铃型和阶梯型),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期在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过程中获得债券价格变化带来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等不同类属债券间的配置。本基金通过对流动性利差、信用利差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增持相对价值高的类属债券,减持相对价值低的类属债券,从而提高债券组合的投资回报率。
(4)个券精选策略
个券精选策略指基于对信用质量、期限和流动性等因素的考察,重点关注具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价值被低估,或者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通过深入研究,发掘这些具有较高当期收益率或者较高升值潜力的债券,可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投资回报。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定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考虑本基金正常状态之下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本基金选择市场代表性较好、具备较好公信力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作为本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之下,使基金的长期收益水平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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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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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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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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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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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1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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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1)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认购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认购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五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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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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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电子交易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可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约定。
6、本基金的申购份额由申购金额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7、本基金的赎回金额由赎回总额扣除赎回费用后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8、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二、释义”中,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释义。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6、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7、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及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9、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0、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1、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2、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3、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