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通知函暨股东收到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神开股份”)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股东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映业文化”)《关于增持相关事项的函》暨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映业文化关于增持相关事项的函

  “致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我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18]101号),决定书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

  根据我司的原有安排以及上海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我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照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对贵司进行增持。但是,由于我司与李芳英、王祥伟的股份转让交易存在纠纷,且我司已向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要求李芳英继续履行与我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鉴于最终的仲裁裁决将影响我司增持贵司股份的方式与最终数量,因此我司将在仲裁事项完结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增持安排。”

  二、关于对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23日收到你公司《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称计划‘自2018年2月23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7.45%’。经查,2018年2月23日至8月22日期间,你公司合计增持神开4,730,300股,占神开股份总股本的1.3%,与此前有关6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神开股份总股本的7.45%的承诺不相符。

  我局关注到你公司在回复神开股份回函中称,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的原因系与神开股东李芳英、王祥伟之间的《股份收购协议》未能履行所致。我局认为,该等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六条规定,对你公司超期未履行承诺事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要求履行承诺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增持相关事项的函》;

  2、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101号)。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