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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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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154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与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宇龙”)就双方买卖合同纠纷及双方间所有的债权债务事宜达成和解协议。2018年9月25日,公司及南昌光电已收到东莞宇龙支付的款项合计4,227.56万元。

  一、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出现逾期支付公司及南昌光电已到期货款合计4,185.32万元,公司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东莞宇龙名下部分财产并立案起诉,法院一审判决东莞宇龙支付给公司和南昌光电逾期货款、诉讼费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4,444.2万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案诉讼进展及《和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南昌光电和东莞宇龙就双方买卖合同纠纷及双方间所有的债权债务事宜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 东莞宇龙支付给公司及南昌光电货款合计4,227.56万元,全额付款后,双方互相免除合作以来所有的利息、违约金(如有)及赔偿款(如有),双方各自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

  2. 公司及南昌光电在收到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双方向本案各管辖法院撤回起诉/上诉,且不再因本案争议再行诉讼;公司及南昌光电在收到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司法机关提交解除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解除对东莞宇龙所有财产的查封、冻结、保全等限制措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9月25日,公司及南昌光电已收到东莞宇龙的款项合计4,227.56万元,本案的和解和完结对公司经营和2018年度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和解协议书》。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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