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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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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7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至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锦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8,355,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7,820,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33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8%;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3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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