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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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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因素影响出现较大的波动,当前股价与持股计划买入均价出现严重倒挂,亏损严重,致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失去激励作用。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全部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获得。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18-079)》,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制定并修改《管理办法》;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林冲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及押汇、T/T押汇及代付、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等信用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英飞拓: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1》,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8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及押汇、T/T押汇及代付、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等信用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7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审议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英飞拓: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18-079)》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调动经营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内部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刊载于2018年9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及押汇、T/T押汇及代付、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等信用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截至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两次大宗交易的方式(交易日前收盘价9折)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转让的公司股票并完成股票购买,共计购买本公司股票31,964,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5%,成交均价为6.218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8,768,100.00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即资金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尚未交易卖出。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因素影响出现较大的波动,当前股价与持股计划买入均价出现严重倒挂,亏损严重,致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失去激励作用。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启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全部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获得。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因素影响出现较大的波动,当前股价与持股计划买入均价出现严重倒挂,亏损严重,致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失去激励作用。公司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启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谨慎决策,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启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审议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8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5:00至2018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第1、2、3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8年9月29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8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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