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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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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建中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6,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2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75.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9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据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8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6,666,667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授权审议本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授权审议本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4,626.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4,626.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即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15,000万元至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增资完成后,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增资800万元,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即常州韵祺运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即以募集资金4,626.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福建汇得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6,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2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75.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9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 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据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8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6,666,667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同时,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制定《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后生效。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已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626.0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2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91.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2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年8月2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26.07元。截至2018 年8月2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626.07万元。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4,626.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4,626.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会计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18年8月21日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8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汇得”)

  ●增资金额: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得科技”)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汇得进行增资,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福建汇得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负责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2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91.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2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其中,“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玉岐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设立日期:2016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化工新型材料的研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汇得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福建汇得增资15,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福建汇得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由福建汇得负责实施,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福建汇得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汇得科技、福建汇得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从汇得科技的专户转入福建汇得的专户。公司及福建汇得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福建汇得增资15,000万元,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本次增资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对福建汇得进行增资,用于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增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福建汇得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福建汇得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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