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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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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末总股本4,940,62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8,218,874.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事项已刊登在2018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40,62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9月25日至登记日:2018年10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132号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龙飞

  咨询电话:0724-2223218

  传真电话:0724-22176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 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9月1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期限15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该存款已于2018年9月26日全部收回,收回本息合计4,856,976,027.40元。

  按照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9月26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8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使收益低于预期。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月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息已全部收回。本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485,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 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NJ-JGXCK-20180926-01TM)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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