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18-031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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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310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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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并共同选举,现场会议由董事闵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杨照乾、李向东、王湘潭、万永兴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监事段小昌、张梦娇、李仰东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茹敏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01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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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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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1.03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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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4、 1.04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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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1.05回购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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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1.06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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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1.07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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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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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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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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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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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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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钟云长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料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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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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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9月26日,该等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发布的2018-027号《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2018-030号《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每股10元,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按回购金额上限5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 申报日期: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1月11日
2、 申报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邮政编码:710077
4、 联系人:石敏
5、 联系电话:029-81772581
6、 邮箱:zqb@shccig.com
7、 传真:029-81772610
8、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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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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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西安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李向东、独立董事万永兴因故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张茹敏、独立董事盛秀玲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闵龙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闵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王世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孝波先生、张森先生、姬会民先生、屈永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晓刚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张茹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立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3、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4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主任:闵龙
委员:王世斌李金峰万永兴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主任:李金峰
委员:盛秀玲张茹敏
(3)审计委员会(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主任:盛秀玲
委员:李金峰李向东
(4)提名委员会(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主任:万永兴
委员:盛秀玲闵龙
(5)安全、健康与环保委员会(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主任:王世斌
委员:李金峰万永兴
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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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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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王湘潭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监事张丽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4、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李振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