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7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主持,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7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监事长鄢红波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主要是为了资金周转及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7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因子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经营需要,拟向公司关联公司创维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海外发展”)借款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利率为5.35%/年。同时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创维海外发展为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码”)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均属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创维海外发展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人民币11,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9%,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创维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授权代表/董事:谢文龙

  注册资本:港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公司住所:香港鲗鱼涌华兰路20号华兰中心1601-04室

  2018年6月30日及2018年半年度总资产:人民币251,129,597.91元;净资产:人民币-95,297,745.64元;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40,926.77元。

  创维海外发展系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企业。

  经公司查询,关联交易行为中不存在交易主体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情形。

  三、借款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公司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6个月

  3、借款利息:5.35%/年,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如公司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计算利息。

  4、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5、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期届满之日起 3日内,将所借款项(本金+利息)一次性返还。

  6、违约条款:若才智商店逾期还款,逾期期间按借款利率收取罚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5.35%/年。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如公司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计算利息。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需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创维海外发展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创维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以政府定价为依据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创维数字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7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18年7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9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近期,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

  收到上述意见函后,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文件审核意见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