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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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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5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4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董事郑翔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高磊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李月杰先生、王剑铭先生、王曙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斌先生、张泽云先生、黄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57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3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方式出席的监事为冯雪松先生、刘冰女士,通讯方式出席的监事为郝爽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雪松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以现场举手结合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冯雪松先生、郝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58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现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8 年9 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高磊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李月杰先生、王剑铭先生、王曙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斌先生、张泽云先生、黄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一致认为:

  1、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将高磊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李月杰先生、王剑铭先生、王曙立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将赵斌先生、张泽云先生、黄磊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股东代表监事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冯雪松先生、郝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磊简历

  高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计算机硕士。曾任北京新鸿基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比邻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抱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瑞达云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93,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春城简历

  朱春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企业管理系,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邮电电话设备厂副厂长;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长春公司总经理;中国巨龙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春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93,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建宏简历

  任建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1月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系,计算机硕士。曾任北京新鸿基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兰特普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任建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93,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月杰简历

  李月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计算机学士。曾任北京市鸿天通信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公司董事;苏州易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月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93,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剑铭简历

  王剑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通信与电子系,计算机硕士。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工程师。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比邻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剑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95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曙立简历

  王曙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联络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全国人大机关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君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北京君同伟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京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华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管理部副总经理;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瑞达云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比邻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曙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斌简历

  赵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博士后。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称。曾任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天大石油管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拥有22年的行业和执业经历,熟悉电信、能源、制造、金融、电力和工程等多个行业领域。

  截至本公告日,赵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泽云简历

  张泽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任北京市侨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新世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通路经典》丛书副主编。

  截至本公告日,张泽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黄磊简历

  黄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北京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物流研究院副院长;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多次参与国家信息化、行业发展与信息化重大政策研究制定、试点示范工程组织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2: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雪松简历

  冯雪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毕业于长春大学工业电子系,专科学历。曾就职于长春电话设备厂。现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瑞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比邻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瑞达云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冯雪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郝爽简历

  郝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会计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2004年至2008年曾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至今就职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现任海通开元审计副总裁。

  郝爽先生是持有5%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海通开元(持股比例8.564%)推荐的监事,现任海通开元审计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郝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5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现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8 年9 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与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吴彦简历

  吴彦,女,1973年11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财务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3月至今就职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截至本公告日,吴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6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2日

  至2018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35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94。

  3、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84499-3636;传真:010-82885200;

  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投票数”栏中依照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填写对应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6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5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公司职工监事刘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5,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副总经理夏春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洪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8,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7,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前述人员所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均已届满。公司董事郑翔先生于2018年5月22日、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云先生于2018年5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公司职工监事刘冰女士、副总经理夏春霞女士及财务负责人于洪波女士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职工监事刘冰女士、副总经理夏春霞女士及财务负责人于洪波女士实际均未实施相应股份的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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